中秋节快到了!
中秋节是国家法定节假日。 根据相关规定,基层工会可以向职工发放一定的节日慰问品,广大职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会组织的法定节日福利。
具体哪些人可以享受呢? 按照什么标准?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基层工会在节假日期间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礼品。
每年的节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少数民族节日。地区。
节日礼品原则上是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物品和员工生活必需品。 基层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方便灵活的分配方式。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员工福利标准
2019年,节日纪念品标准由年度支出总额的30%调整为当年工会预算支出的50%。
发放节日慰问金的标准必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总收入的50%以内。 年度节日慰问金每人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发放范围为全体工会会员。 严禁发行现金及各类购物卡。
节日礼品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800元。 基层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指定地点发放实物或者限期领取某些物品的送货券,但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
2019年,节日礼品标准调整为每位会员年度总金额不超过1800元。
2019年,节日礼品标准提高到每位会员每年不超过2000元。
节日纪念品的标准是每位会员每年总支出不超过1800元。
节日纪念品的标准是每位会员年平均价值最高不超过1800元。 不能发放现金、购物卡和其他优惠券。
每年向每位会员发放的慰问金总额不得超过1500元。 不得购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流通的物品。
年度节日礼品总额不得超过基层工会当年留存经费的50%。 基层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方便灵活的分配方式。 他们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以实物或在指定地点收到某些物品的送货凭证。 发放的节日慰问品必须附有本人签名的清单,不能发放现金、购物卡等。
江苏
发放节日礼品的标准为每位会员每年不超过1800元。
发放节日慰问金的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同时,全年慰问支出总额不得超过当年下拨收入的60%。
安徽
发放节日慰问金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发放节日慰问金的标准是每位会员每年合计不超过1800元。
发放节日慰问金的标准是每名会员每年总额不超过2100元,首先从基层工会留成的拨付资金中列支。 不能发放现金、购物卡和其他优惠券。
发放节日慰问金的标准是每位会员每年总金额不超过2000元,但不得使用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
每位会员每年的节日礼品总额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2000元。 可以直接发放慰问品或领取慰问品的优惠券,但不得使用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
湖北
发放节日慰问金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700元,工会经费充足的企业单位工会,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
湖南
发放节日慰问金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100元。
粤
每年人均节日礼品总额一般不超过2500元。
节日慰问品的分发可以通过实物分发或送货单等便捷方式进行。 交货单上必须注明物品的名称和数量; 不允许使用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 平均每年向每位会员发放的慰问品总额不超过1500元。 。
发放节日慰问金的标准是每位会员每年合计不超过1500元,单笔金额不超过500元,不得从行政补助收入中列支。
春节慰问标准控制在1000元以内,五一、国庆节慰问标准分别控制在300元以内,元旦、清明、端午、中秋节慰问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秋季节分别控制在200元以内。
每名会员每年的慰问金标准不超过2100元。
节日慰问金标准:春节期间每人不超过500元,其他符合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少数民族节日每人不超过200元。
发放节日礼品的标准为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现金、购物卡一律不得发放。
基层工会在节日期间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礼物。 元旦假期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少数民族节日。地区(即:藏历年)。
发放节日礼品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 基层工会严禁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送货券等。
陕西
2019年,节日礼品标准上限提高700元,每位会员年度合计不超过2200元。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禁止散发的物品,不得散发。
发放节日慰问金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
发放节日慰问金的标准是每位会员全年节日慰问金总额不超过1000元,慰问金应为实物。
宁夏
节日慰问金额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800元,节日慰问资金来源限于基层工会拨付经费收入。
新疆
节日期间,基层工会每年可向每位会员发放不超过1500元的节日礼品。 这些节日是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古尔邦节、肉子节。 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
这些“红线”不能碰!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基层工会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得用工会经费招待客人、赠送礼品。
(二)不得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乱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
(四)单位不得将工会账户用于行政管理和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工会账户不得并入单位行政账户,造成工会支出失控。
(六)不得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工会经费不得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者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资金担保。
(八)工会经费不得用于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