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员:近日,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审议。 此次文物保护法修订有多个方面值得关注:坚持保护第一,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促进合理利用,推动文物资源数字化收藏、展示和利用; 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文物保护。 追求和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文物保护法》自1982年施行以来,已历经五次修订。本次修订,在章节框架不变的情况下,将条文由现行的80条增至92条。 这意味着文物保护将有更加细致、明确的法律后盾,其中一些在实践中是行之有效的。 制度将成为法律。
我国作为一个有着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文物种类丰富、数量众多、分布广泛。 只有与时俱进、适应当前社会现实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保护文物。 保护这些浓缩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物质遗产。
在送审议的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中,近年来备受各方关注的“加强藏品文物修复、复制、拓印管理”被明确纳入修改内容。 。 加强馆藏文物拓片管理,是文物保护的一项有意义、细致的举措。 这也是从小的角度一睹文物立法保护成效的重要途径。
拓片常用于石刻、文物的手工复制。 拓片形成的拓片一直是历史爱好者和书法爱好者的最爱。 过去,很多博物馆都把出售拓片作为扩大博物馆运营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 。 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碑刻拓片和文物也是国有资产。
2024年1月,国家文物局发布通知,要求加强石刻文物拓片管理。 通知明确,严格限制出售石刻拓片、文物。 由于涉及多方利益,这一通知当时引发热议。 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纳入了馆藏文物拓片的管理。 立法明确了主管部门保护碑文、石刻等文物的决心。 也将在后续的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予以细化和确认。
文物保护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保护过程,但对于某一类文物的保护,需要从法律和政策层面来呈现。 “加强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等管理。” 这正是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所呈现的内容。 是对“坚持保护第一,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要求的落实。
值得重申的是,文物保护和开发并不是相互排斥的。 然而,有时文物开发所取得的成功往往使人们低估了文物的保护。 坚持文物保护第一的原则,就是要时刻清醒地认识到,相关工作不能本末倒置,要坚决坚持把文物保护放在第一位。 当人们能够以“坚持保护为先”的理念对待文物保护时,就能在社会生产生活的更多方面坚持“先考古、后流转”的思路,实现文物的合理适度流转为了经济发展。 保护就是真正保护、管理和利用这些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