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南医大女生遇害案二审维持原判死刑

事件排序

2019年3月20日,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大学生林某遭性侵身亡。

2020年3月24日,学校报警称,1988级临床医学系女大学生林某于3月20日晚学习后失踪。当天下午,警方在学校发现林某尸体。校园教学楼庭院里的一个沙井。 法医部门检验结论,林某被凶手用钝器猛烈击打头部,造成严重颅脑损伤。 凶手随后将他推入沙井,导致他溺水并因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凶手在死前对受害人实施了性侵犯。

但由于破案条件不足,凶手并未被辨认和找到。 据查,已有28年。

2020年2月23日,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马继刚被抓获。

2020年3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马继刚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0年9月1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2020年10月14日,“3月24日南京医学院女生杀人案”一审判决公布,马继刚被判处死刑。

2024年1月19日,南京医科大学强奸杀人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判处马继刚死刑。

媒体报道数据分析

1、搜索新浪微热点(微舆情)搜索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害案网络传播分析报告,该报告围绕关键词“(南方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女生|女学生|大学生|女性)+(谋杀案|谋杀案|谋杀案)”对2020年2月23日至2月27日的新闻报道进行了数据分析。

(1)媒体类型分布+

舆论发展趋势

由于平台限制,此处显示“南京医科大学女生杀人案”新闻报道的媒体类型分布。 但看“全部”折线,可以看出“南京医科大学女友杀人案”新闻报道热度的发展过程。 2020年2月23日,犯罪嫌疑人马继刚落网,引爆全网。 全网信息量达到极高值,并在第二天2月24日达到最高值,之后逐渐趋于平稳。

(2)区域分析

从媒体报道的地区分布来看,广东北京等发达地区对本次事件的关注和报道较多,其次是事件发生地江苏,对本次事件的报道也多于其他地区。

(3)关键词云

关键词主要集中在“南医科大学”、“女孩”、“28年”、“南京”、“破碎”。

2、在清博舆情平台搜索关键词“南方医科大学+女生+被害人”。 由于平台搜索限制,数据采集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至21日。 因此,通过这个数据分析,我们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窥见或追溯舆论对事件的普遍看法和态度,而不是展现舆论从爆发到平息的发展过程。事件。

(一)舆情指数

从舆情指数来看,该事件主要呈现负面走势,且程度明显偏高。 可见,舆论对于此次事件的评价大多是负面的。

(2)情绪分布

从舆情情绪分布来看,大多数人表现出愤怒的情绪特征,其次是厌恶、悲伤等,还有一些恐惧。

当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害案的新闻报道明显负面、犯罪过程细节过于清晰时,一定程度上引起了人们的不适,引发了恐惧(社会恐慌),产生了一种恐慌。社会不安。 他们和他们所爱的人可能会遭受同样的情况的感觉和恐惧。

媒体报道内容分析

1、对应《媒体报道数据分析》舆情发展趋势中的日期,2020年2月23日至2020年2月27日(南京医科大学女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落网后)典型新闻报道如下如下:

2. 媒体报道事实陈述:

(一)自媒体捏造事实

与传统媒体辟谣

自媒体《来自中国的好同学!》的文章 ——案件的成功侦破,是林陵师兄们28年努力的结果。” 虚构了受害人同学利用医生身份比对DNA,最终找到嫌疑人的故事,抹杀了警方的努力,造成了负面影响。 误导公众。 南京市公安局KTV微博、南京平安、传统媒体澎湃新闻专门辟谣。

另一篇来自自媒体的文章《南方医科大学嫌疑人28年后被捕,读大学的女儿:我不认识这样的父亲》假设了嫌疑人女儿对父亲的态度,这是一种没有事实依据的假设,纯属个人猜想。 ,是嫌疑人女儿的消费。

(2) 偏新闻娱乐,

偏离报告重点

新京报等多家媒体报道称,犯罪嫌疑人喜欢养狗、与邻居搞好关系、读圣经等好奇的内容,这些内容与“南京医科大学女生遇害案”没有直接关系。 他们多年来隐瞒了犯罪嫌疑人的工作经历和工作经历。 故事化、娱乐化的私生活报道偏离了报道的重点。

(3)破案过程过于详细,可能

促使嫌疑人开发新的反侦察方法

多家媒体详细报道了警方破案的手段。 这将对那些已经犯罪的人和容易犯罪的人起到警示作用,让他们了解警方使用的最新侦查手段,以便做出有针对性的决定。 相应的反侦察措施将会对警方后续的案件侦查产生负面影响。

(四)与本案无关的过度勘探

伦多新闻报道_《新闻报道》_新闻报道thelead

人和事侵犯隐私

许多媒体在报道中会过度探究与案件无关的人和事,比如曝光马继刚的微信昵称,探查马继刚的家人情况(比如他的女儿刚刚上大学,是为数不多的司机之一)。苏美达集团)。 其中有很多正式员工(或许因为父亲是正式员工)、邻里关系描述等,这些都构成了对犯罪嫌疑人及相关人员隐私的侵犯。 毕竟,他们的合理隐私也应该受到保护。

(五)部分传统媒体

报告比较客观

在传统媒体关于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事件的报道中,不少报道是相对客观的。 例如,新京报2月25日报道《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专家破案:诉讼时效超过20年仍可追诉》。 我们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徐兰亭教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理性分析。

媒体报道道德分析

1.消息属实

理论解释:新闻真实性是事实的真实性,与客观性相联系,将事实与观点分开。

案件结合:在南京医科大学女生被害案中,自媒体凭借主观猜想捏造事实,编造了南京医科大学女生弟弟被害的虚假事实。 这显然不符合新闻真实性的要求。 相比之下,传统媒体辟谣,部分报道相对客观,追随新闻真实性。

具体做法:传统媒体和自媒体都必须遵守新闻真实性原则。 传统媒体相对更善于追踪新闻的真实性,因为它有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 自媒体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层次参差不齐,缺乏必要性,因此国家应该制定相应的规范,事后追究责任,引导自媒体客观、真实地报道新闻。

2. 隐私

理论解释:隐私是指个人生活中不为他人所知的秘密。

结合案例:上一篇“过度探究与案件无关的人和事侵犯隐私”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不再重复。

针对性做法:媒体不应报道与案件无关的人和事,以免侵犯犯罪嫌疑人的隐私。 毕竟犯罪嫌疑人的隐私也应该得到尊重。 比如,马继刚的父亲是胜美达的老员工,他的女儿就被认为是嫌疑人。 一个人的隐私不应该被合理地##。

3、产品属性与社会责任

理论解释:新闻商品的属性意味着新闻报道可以作为产品出售并获利。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的媒体也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实行“事业单位和企业管理”。 在国家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媒体尽最大努力有效参与市场竞争并获取利润。

同时,媒体也必须承担起社会责任。 一方面,媒体本身的性质要求其承担社会责任; 另一方面,中国媒体机构的性质要求其承担社会责任。 具体包括正确引导责任、提供服务责任等八项主要责任。

案例结合:部分新闻变成娱乐。 多家媒体报道了犯罪嫌疑人热爱养狗等好奇内容,并以故事化、娱乐化的方式报道了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和生活经历。 娱乐的目的也很简单。 为了吸引受众、获取利润,这体现了媒体过分强调产品属性和经济效益。

此外,媒体报道过多的犯罪过程细节会引起公众恐惧,可能引起社会恐慌; 破案过程中过多的细节可能会促使犯罪嫌疑人发展出新的反侦查手段,这体现了媒体对其社会责任的忽视。 。

综上所述,媒体报道中商品属性与社会责任失衡,追求商品属性而忽视社会责任。

目标途径:媒体应努力平衡产品属性和社会责任。 在市场化的背景下,新闻“娱乐化”并没有什么错,但记住娱乐性一定要适度。 此外,媒体区别于其他商业主体的一个重要点是它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媒体在报道时必须考虑报道可能产生的后果,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伦多新闻报道_《新闻报道》_新闻报道thelead

4.亚里士多德的中庸之道

理论解释: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是两个极端之间中间部分的选择,两个极端都是恶习。 而且,德的中间部分并不是直线上的一个点,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 这是一系列因人而异的行为。

案件结合: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的侦查过程和破案过程过于详细。 过度挖掘与案件无关的人和事,走向了极端,违背了亚里士多德的中庸之道。 然而,相当一部分传统媒体的报道是相对客观的,这正是遵循了亚里士多德的中庸之道。

具体做法:媒体应在亚里士多德中庸之道的指导下进行新闻报道。 在采访和写作的每一步中,他们都应该反思自己是否走极端,是否违反了新闻职业道德。 就这样,在一次又一次的反思中,达到反思的平衡,形成更加客观的报告,避免过度挖掘与案件无关的人和事。

5.康德的绝对命令

理论解释:康德提出了绝对命令,它规定你只能按照那些你能同时愿意成为普遍法则的格言行事。 也就是说,个人的行为决定必须以这种决定能够成为普遍规律为前提。

案件分析:在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害案的报道中,媒体过度挖掘与案件无关的人和事,侵犯他人隐私。 为了真相而侵犯无关隐私,不可能成为所有人都遵循的普遍规则。 这违反了康德的绝对命令。 。

有针对性的做法: 小编不得主张任何特权,例如为了获取新闻而侵犯无关隐私的权利。 另外,在做新闻的具体过程中,要时刻问自己一个问题:允许我进行这种行为的规则能否成为大家共同遵守的普遍规则? 如果可以,那么这个消息就没有什么问题;如果可以的话,那么这个消息就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不能,那就要小心,不要报告任何不应该报告的事情,例如侵犯无关人员的隐私。

6.罗尔斯的无知之幕

理论解释:“无知之幕”是指各方从生活的真实情境中退回到一个消除了所有角色和社会差异的孤立客体背后的“原初位置”。 从这个本源出发,他们站在人民群众自身的角度思考问题。 。

案例分析:自媒体在报道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害案中捏造事实。 这是自媒体逐利的行为。 它没有利用无知之幕,回到原来的立场,客观地报道涉案人员。 许多传统媒体退回到“无知之幕”,根据现有事实进行相对客观的报道。

目标途径:传统媒体和自媒体都应该遵循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尤其是自媒体,应该回到“原点”,客观报道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害案。

7. 意图伦理与责任伦理

理论解释:意向伦理学只考虑行为意向的高尚、正义和正直,而不追问行为本身是否正当以及实际会导致什么结果。

责任伦理是对行为及其后果的评价和责任感。

案例结合:传统媒体力图寻找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害事件的真相,本意是好的。 毕竟,社会需要事实和真相。 但在具体报道中,媒体对犯罪过程描述过于详细,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公众的恐惧; 自媒体捏造事实,容易滋生谣言; 大多数媒体报道对破案过程描述过于详细,可能会引起犯罪分子的警惕。 等等,都是违反责任道德的。

目标途径:媒体必须在意图伦理的基础上践行责任伦理。 媒体求真时,不仅要有好的出发点(意图伦理),尤其是自媒体,更要有好的出发点,不能纯粹为了商业利益而捏造事实; 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也应该践行道德。 践行责任道德,确保他们追求真理的行为和结果是好的。 例如,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害案的破案过程可以报道,但关键技术和破案过程要适当回避,以免惊动犯罪分子。

8. 忠诚度

理论解释:忠诚度是指媒体报道的内容忠于谁或哪个社会群体。

案件结合:在南京医科大学女生被害案的报道中,自媒体为了追求利益、对自己负责、忠于自己的目的,捏造事实; 不少媒体新闻报道的娱乐化倾向是对媒体机构的商业侵犯。 对利益负责,忠实对象是媒体机构; 很多媒体都过于详细地描述了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害案的侦破过程,观众也想了解这些情况。 此时媒体的忠实目标是受众; 当然,也有一些传统媒体的报道更加客观,反驳自媒体的虚构事实。 这时的媒体忠于专业要求,也是对整个社会负责、忠于社会。

有针对性的方法:媒体是否应该忠于自己、受众、职业、媒体组织或整个社会? 我个人认为,媒体应该在对整个社会负责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对自身负责、对受众负责、对行业负责、对媒体机构负责的平衡。 无论如何,媒体首先要忠于整个社会,最终要忠于整个社会。 因此,媒体在具体报道中应尽量客观。 这是一种自然状态,但实际上媒体很难只忠于社会。 在市场化的背景下,只有照顾好自己、媒体机构和受众,才能盈利、“生存”。 因此,媒体可以在对整个社会负责的前提下做出适当的妥协,但绝不能违背其对社会的忠诚。

参考:

[1] 孟胜军. 新媒体媒体道德与法规课程内容

[2] 沉丽蓉. 我国新闻伦理研究模式的反思与探索[D]. 暨南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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