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切莫随便“加工”,法官提示民事诉讼法

不要随便“处理”聊天记录

聊天记录等证据如何才能被法庭采信? 如果你只提供对你有利的证据,而删除、隐瞒信息,法官又该如何判决呢?

程与郑是多年微信好友,也有业务往来。 2019年,双方确立了业务合作意向,但未签订合同。 后来,郑某按照郑某的要求完成了该项目后,郑某公司始终未支付费用,与对方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和被告都提供了打印的聊天记录,上面有详细的交易过程,但奇怪的是,双方的聊天记录相差很大,根本不相符。 法官比对后发现,聊天记录已被删除。 最终,法院认为原告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官的提示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其主张有举证责任,即“谁提出主张,就应当举证”。 因此,您在提交材料时,必须保证提交的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 应尽可能真实、完整地还原与案件相关的聊天记录。 请勿自行删除聊天记录,请勿转换语音内容。 不建议刻意回避不利内容。

一定要说一下交易流程

作为个体户,贾某与郑某已有10多年的合作关系。 双方从未签订过书面合同。 自从微信出现以来,为了方便起见,双方的交易都是在微信中完成的。 根据聊天记录,贾某按照郑某的要求准备并发货。 然而,每笔商业交易并不总是钱货清清楚楚,有时会出现付款延迟的情况。

由于郑某长期拖欠货款,贾某的要求无果,遂对郑某提起诉讼,要求其偿还债务。 他还提交了2016年至2024年期间与被告的欠条和聊天记录。

聊天记录详细记录了2016年以来各阶段的欠款总额及计算方法,完整记录了双方在每个时间点的对账过程和结果,并通过多张转账凭证进行确认。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之间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交易模式相对固定。 双方通过微信或电话联系业务,并通过微信对账。 双方建立的销售合同关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合同。

微信聊天记录足以反映双方的业务往来、欠条的形成过程以及欠条的偿还过程。 因此,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官的提示

基于这种长期稳定的关系,当事人往往会出现多笔收付款,涉及多项业务。 在长期的业务往来过程中,双方涉及的付款和欠款不断发生变化。 鉴于这一特点,双方在网上交流时应注意逻辑连贯,时间跨度不宜过长。 应定期、定期地寻求沟通。 尤其是查账的时候,要多说话,说得流利,得到对方明确的答复。

微信表情有多强大?

由于李氏家境并不富裕,多次向秦国借钱,并偿还了一部分。 然而,在查看贷款流程时,秦某通过微信向李某发送了贷款详情。 不过,由于李某当时比较忙,他随口回了一个“OK”的手势,表示已收到。 随后,李强通过电话与秦峰核对了贷款明细,并明确明细中包含了他已经还清的部分。

庭审中,秦某提交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并称李某的“OK”手势表明他认可其发给他的贷款明细,并应按照这些明细偿还贷款。

微信表情可以作为法庭证据吗?

大多数情况下,网络表情通常只是作为佐证出现,并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诉讼过程中,应尽可能丰富证据材料,利用各种交易文件、转账凭证、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相互印证。 各种证据材料应当相互支撑,形成系统、完整的证据链。

法官的提示

在微信聊天中,如果能用文字表达清楚的话,尽量不要使用面部表情或声音。 由于发音有时夹杂着口音或口语,可能会造成判断上的歧义。 “好”、握拳、微笑等表情出现在很多微信证据中。 还需要考虑上下文来确定这些表达是否具有积极意义。 (人民网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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