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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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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地产
房地产是指覆盖土地并永久附着在土地上的一类实物,例如建筑物。 房地产可以以三种形式存在:土地、建筑物和土地组合。 在房地产拍卖中,拍卖标的也可以以三种形式存在,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实体及其权益的一体化状态。
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即地点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不动产一般也称为不动产(real,也写为),而它的对应物是私有财产,即动产(也称为或)。 在技术层面上,一些人试图将房地产与其他不动产(例如土地和设备)以及房地产所有权与财产本身分开。 虽然房地产 ( ) 属于民法管辖范围,但普通法使用房地产 ( real ) 和不动产 ( real ) 术语来指代此类权利。
虽然英语中用real来指代不动产,但不动产与不动产的概念无关(即法律并不认为不动产比动产更真实)。 该术语起源于君主制下的领土世袭原则,所有土地都是国王的财产。 因此,房地产的本义是皇家领地。 Real源自法语,由讲法语的诺曼人征服英格兰时带入英语。
近年来,许多经济学家已经意识到,缺乏有效的房地产法律将使发展中国家的投资面临巨大障碍。 无论一个国家是贫穷还是富裕,土地以及依赖土地的财产都是社会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大多数发达经济体,个人和小公司购买或开发土地和建筑物的资金主要来自银行抵押贷款,即利用房地产的价值来发展自身。 银行大多乐意以相对较低的利率发放此类贷款,因为一旦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可以取消借款人的赎回权,然后要求法院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银行并出售土地以取回。 属于他们的钱。 然而,许多发展中国家对抵押贷款赎回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因此抵押贷款要么无法提供,要么仅适用于特定的社会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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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类别
由于房地产由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组成,因此土地和房屋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按土地用途分类:
根据《城市土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条例》,城市土地可分为九类:
(2)按房屋用途分类:
房屋按其功能可分为八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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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的特点
每一类拍卖标的都有其特殊性,这与标的物的特性有关。 房地产具有以下特点:
1、位置固定、不可移动。
2、长期使用。
3、影响因素的多样性。
4、投资金额大。
5、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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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济
交易行为类型
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 购买房地产是一种重要的投资形式。 每一块土地都有完全不同的特点,因此房地产行业催生了几个截然不同的区域。 为了促进交易,通常需要专家进行房地产估价。 以下是一些比较常见的房地产经济行为:
每个领域又分为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工业地产等专业类别。 而几乎所有类型的商业建筑都与房地产有关。
规模经济
根据《经济学人》杂志2002年底对发达国家总资产的评估,其中:
总资产中,房地产占54%,金融资产占46%。 上述资产不包括银行存款、保险准备金和人力资本。 同时,尚不能确定所有负债和权益均已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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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住宅房地产的历史
20世纪80年代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地的房地产市场已无法跟上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 1999年,中央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停止福利分房制度,开始实行货币分房制度。 该制度自1986年起在烟台试点,特点是加租、凭券、闲置启动。 很快,唐山、蚌埠等城市也加入了房改试点行列。
但由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高强度通货膨胀(1988年通货膨胀率达到18.5%),宏观经济全面调整导致货币紧缩,大量房地产企业失去了资金来源,造成了第一次房地产泡沫。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衰退严重。 尾塔高潮。 在这种情况下,住房分配改革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必然归于沉寂。
20世纪90年代
邓小平一、二年南巡讲话后,国家适当下放土地出让金审批权,南方房地产开发全年快速发展。 然而,这股疯狂的建设热潮却导致了上游原材料的上涨。 这种上涨还引发了新一轮的高强度通货膨胀,并造成了第二波烂尾楼的出现。 例如海南、广西北海等地的大部分未完工建筑都出现在这一时期。
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始全面建立。 此前,新加坡的这套房产分配制度仅在上海试点。
1988年,中央决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改为货币分配。 停止福利分房后,新建住房原则上只卖不租,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当年,中国建设银行发放了中国第一笔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自2000年起
进入本世纪,中国内地房地产市场改革迅速升温,带动了新一波房地产投资热潮。 2001年,房地产投资6245网络投稿,占社会总投资36.898网络投稿的16.9%。 到2004年,房地产投资上升到.5网络投稿,占社会总投资万元的24.7%(2005年上半年房地产投资6193网络投稿,总投资32.895网络投稿,占18.8%)。 与此同时,政府还KTV了多项优惠政策,希望房地产业成为新兴支柱产业。 采取的手段包括退还个人所得税、降低交易契税、放宽银行贷款条件、加大对房地产业的支持力度等。在此背景下,房价开始快速上涨。 这波房价波动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中国最大的城市上海。
2000年,上海房屋均价为每平方米3326元。 到2004年,均价已升至6385元,增长了92%。 2001年,上海住宅售价超过8000元/平方米的仅占4%。 2003年,这个数字达到了16%。 到2005年一季度,40%的住宅成交价格超过每平方米8000元,市中心大部分房价已超过每平方米16000元。
中国大陆其他城市的房价也在以几乎相同的速度上涨:杭州房价比上海更早开始上涨趋势,但也比上海更早遭遇市场反击; 北京的房价也以惊人的速度上涨。 其作为中国内地房价最高城市的地位直到2003年初才被上海超越。房价的上涨不仅集中在中心城市,而且还向一些二线城市蔓延。
抑制房价的政策
国家研究机构学者和多数经济学家认为,目前中国大陆的房地产泡沫堪比一年前的日本房地产、七年前的香港房地产。 然而,少数学者和大多数房地产商人坚持认为,中国大陆房地产市场不存在泡沫。 这只是长期规划体系后的正常上涨。 然而,200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所谓的121号文件,加强房地产投资管理,遏制房地产过快上涨。 但一个月后,国务院发布的8号令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上述文件的效力。 房价在政府的矛盾中持续上涨,直到2005年初达到顶峰。
2005年以来,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措施,试图稳定房价、平息公众不满。 特别是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稳定房价的意见》。 《意见》规定,“2年内未开工的住房项目,须重新审核规划”、“转让持有不满2年的房产,按交易全额征收营业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等。 这一政策对中国大陆房地产泡沫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 大量消费者持币购买,对市场下跌抱有强烈预期。 截至条目编制时,上海房价已趋于稳定,上涨趋势不再明显,成交量开始萎缩。
2008年下半年,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和自我调整的需要,中国内地房地产业开始普遍调整。 房地产交易量普遍大幅萎缩,但交易均价并未下降。 此后,国内多城市KTV相关政策直接补贴开发商,并放宽征地政策。 有些城市甚至允许开发商分期拿地。 截至本文撰写时,在这些新政策的刺激下,一些城市的房地产交易量已开始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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