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监察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近期,赣州市监委曝光多起违法违纪案件。 一些干部挪用公款、编造材料套取补助资金,甚至向贫困户索要钱财。 部分干部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石城:举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近日,石城县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坪山镇叶北村党支部原副书记赖德有向贫困户索要资金等问题。 2017年11月,时任野北村党支部书记(后任野北村党支部副书记)的赖德友向两名进城扶贫的贫困户索要8万元人民币。村委会名称。 。 此外,2009年至2014年,赖德友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虚报粮食种植面积,骗取国家粮食直接补贴、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粮食补贴资金,共计逾百万元。人民币21万元。 赖德友个人收到48000余元。 2018年5月,县纪委对赖德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将违纪所得没收县财政,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高田镇正里村原党支部书记温华良对危房改造补贴申请过程中审核不严表示担忧。 2012年,正里村党支部书记温华良在村民刘某申请危房土坯房改造补贴时,没有严格审核流程。 结果,刘某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政策,非法享受土坯房改造补贴1.5万元。 元。 2018年5月,县纪委给予文华良党内警告。

高田镇燕岭村委会原主任刘守芳因改造土坯房等问题骗取补助资金。 2013年,燕岭村委会主任刘守芳在不符合土坯房装修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制作虚假申报材料,骗取土坯房装修补贴1.5万元; 2013年底,刘守芳向村民黄某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土坯房装修补贴资金1.5万元,并于2014年春节前收到了黄某提前承诺的6000元。 2018年4月,县纪委给予刘守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没收县财政。

横江镇张坑村原村委会干部刘建昌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 2013年,时任张坑村委会委员的刘建昌以其妻弟名义制作并提交虚假土坯房装修申请材料,并于2014年1月获得1.5万元土坯房装修补贴; 同年,刘建昌又通过制作虚假土坯房装修补贴申请文件的方式,帮助村民范某申请并获得1.5万元土坯房装修补贴。 2018年4月,县纪委给予刘建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没收县财政。

大禹:举报1起违规支付补贴典型问题

近日,大余县纪委通报一起违法支付补贴典型案件。

经查,2016年1月21日,吉村上村村委会向村干部支付2015年度一次性加班工资12800元,每月160元至400元不等。 上村村委会违规支付加班工资,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海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18年5月12日,刘海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经费由县财政追缴。

会昌:31名干部扶贫作风不实被通报

近日,会昌县发布全县31名干部扶贫工作作风不实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压实对口帮扶责任,切实排查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昌县开展了脱贫攻坚大排查整治活动,要求全县各乡镇、村庄和扶贫干部县比对问题清单,排查存在问题。 并及时总结报告。 6月19日至6月25日,会昌县对脱贫攻坚大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中仍发现一些单位或帮扶干部存在不解决检查问题等作风不实的情况。 问题。

文武坝镇秦涧村在扶贫巡查中报告了193个问题,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村漏报了13个问题。 覃涧村党支部书记付龙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县农商行干部、勤涧村“第一书记”何华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周田镇下营村在扶贫督查 反映问题424个,但检查中发现该村存在漏报问题9个,其中下营村党支部书记王兴胜负有直接责任,市教育局干部、下营村“第一书记”郭文东担负主要领导职责。 经研究决定,对勤涧村党支部书记付龙清、下营村党支部书记王兴胜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责成县农商行对何华新进行处理; 市教育局干部郭文东存在的问题,通过县纪委局函件向市教育局反映,并发出全县通报批评上述四名干部。

同时,在检查中发现白鹅乡政府肖连生、张帆,县财政局曹小平,县房管局张剑锋,富城镇政府刘洪平,徐县新华书店海平、李晓燕,周田镇马钊,县卫生计生委钟红阳,县防震减灾局彭云昌、蔡良红,县徐庆、吴成东公安局,县兰山演艺公司张倩,西江镇政府廖海洋、刘以宁、梁丽英、曾柳东,县供电公司邹月明、郭丙辉,县工业公司王国平投资公司、永龙乡政府陈长才、赖向振,县商法大队钟跃辉,酉水乡政府李晓东,庄口镇政府徐海洋、赖平春等被认定失实、不充分。他们的调查。 会昌县发出全县通报,对上述27名援外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

全南道: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全南县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详情如下所示:

南京镇罗田村原党支部书记陈云才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经查,2012年至2015年,时任南靖镇罗田村党支部书记的陈云才利用职务便利,协助南靖镇政府申报罗田危房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村及村级审查。 非法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万元,其中6万元归自己,其余3万元用于村委会其他费用。 此外,陈云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8年7月23日,县纪委对陈云才开除党籍,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南京镇罗田村计划生育干部刘冠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帮助他人套取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补贴资金,索取好处。 经查,2012年至2015年,南靖镇罗田村计划生育干事刘冠英协助南靖镇政府办理下层农民危房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申报及村级审核工作。罗田村组团和新房组团。 工作期间,尽管他知道寨下组村民谢某再、谢某成、谢某胜三户不符合危房改造补贴政策,但他仍帮助三户申请了补贴。危房改造资金4.5万元。 补贴资金到账后,每名村民需缴纳福利费5000元,共计15000元。 此外,刘冠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8年7月19日,县纪委对刘冠英开除党籍,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中寨乡中寨村委会主任陈一宗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扶贫资金,挪用公款。 经查,2012年至2015年,时任中寨乡中寨村委会主任陈一宗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已竣工落户道路硬化项目信息,非法获取扶贫资金3万元。 并把它据为己有; 他以缴付新农村建设名义借用公款10万元用于KTV等费用,案发前尚未归还。 2018年6月21日,县监委责令陈一宗辞去中寨村委会主任职务,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县财政局副局长、中寨乡军竹村“第一书记”陈志干,扶贫工作作风不实。 经查,陈志庚自2017年3月担任中寨乡军朱村县金融工作局“第一书记”以来,工作作风失信。 2018年,他因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受到县有关部门通报批评。 3次; 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扶贫物资不规范、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关店村扶贫工作的成效,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县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陈志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京镇水水村县环保局“第一书记”李丙辉、水水村南京镇政府驻地班组长邱金林,扶贫工作作风不踏实。 经查,2017年11月,在汇报河推村2017年前期扶贫目标时,李丙辉、邱金林存在扶贫工作作风不实的情况。 退出标准把握不准确,控制不严格。 即使明知贫困户李某发的住房问题尚未解决,仍将李某发列为前期扶贫对象,导致李某发误退出贫困户,给我县扶贫工作带来了麻烦。严重的不良影响。 2018年7月31日,县纪委给予李丙辉、邱金林党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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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友:举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上犹县通报了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平福乡平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永辉骗取高中生补助。 经查,2014年,时任平福村在职干部的胡永辉隐瞒家庭收入,利用职务之便,以村委会名义开具家庭困难证明,申请国家高中奖学金其儿子,并非法领取高中奖学金2250元。 。 2018年7月,平福乡党委给予胡永辉党内警告,违纪款上缴国库。

定南:举报2起不实作风问题

近日,定南县纪委监委集中力量对市委巡视组移送的问题线索迅速查处,并通报了叶书环扶贫工作作风不准确问题,老城区里布村“第一书记”等人。

老城区里布村“第一书记”叶淑焕等人扶贫工作作风不踏实问题。 经调查,2018年7月7日上午,市委巡视组约谈了该村“第一书记”、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察局干部叶淑焕及村党支部老城区里布村陈惠民书记。 采访中,叶淑焕对李步村2018年计划脱贫人数、2018年政府为贫困户缴纳的基本医疗费和补充疾病保险费等问题作了不准确回答。他对村里基本情况不清楚,对扶贫政策也不熟悉。 问题包括底线不明确、形势不明朗、政策不熟悉。 陈慧敏还存在村里精准扶贫相关数据不清晰的问题。 经研究,决定对叶淑焕同志给予警告、谈话,并责成老城党委对陈惠民同志进行处理。

工行定南分行精准扶贫工作作风不准确。 经查,在7月13日召开的全县精准扶贫第二季度流动现场会暨扶贫工作调度会上,该行行长陈勇在未请假的情况下安排廖保东代表开会。 7月14日,老镇召开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 按照要求,老镇、老村单位主要领导出席会议。 陈勇没有出席会议。 随后,工商银行定南分行未及时落实会议精神,未安排结对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工作。 还发现,该行自2016年派驻帮扶老城区和田村以来,先后任命了两名老干部担任村工作队长。 工作效率低下。 该行派出工作队长,负责常年对13户扶贫户进行日常走访。 数据采集​​,该行结对帮扶干部未实行周六扶贫工作日制度。 他们对扶贫工作无所作为,走走过场。 没有帮助和田村实施相关精准扶贫帮扶项目,解决贫困户实际生产生活困难。 经研究,决定对工商银行定南支行及其行长陈勇同志进行举报批评。

于都:通报6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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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八巡视组进驻于都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以来,县纪委集中力量,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迅速查处团队。 8月6日,于都县报告典型病例6例。

李村乡莲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军违规列出困难党员慰问金。 经查,2017年,莲塘村虚报困难党员刘某、陈某的探望慰问金2000元,用于村级日常开支。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2018年8月5日,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李村乡罗村原党支部书记钟文柴违规列出困难党员慰问金。 经查,2015年,罗村村虚报困难党员慰问费5000元,用于村级伙食费。 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钟文柴直接负责。 鉴于钟文柴于2015年6月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警告,2017年12月5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存在从重处罚情节。 2018年8月5日,钟文柴被判处留党察看一年。

共江镇李寺村村委会主任钟生辉违规收受礼物,未严格把控低保考核、考核程序。 经调查发现,2016年,钟生辉收受了本村低保户钟某一包价值200余元的香烟。 2014年至2018年,该村低保考核控制不严、手续不到位,导致1户符合条件的低保户被取消低保待遇,11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户违规享受低保。 对此,村委会主任钟生辉负有直接责任。 2018年8月5日,钟生辉受到党内警告及处分。

罗澳镇步前村委会非法报销烟钱。 经查,2014年4月至2016年1月,步前村委会非法报销卷烟10383元。 党支部书记华福元负责领导。 2018年8月5日,华福源受到党内警告及处分。

宽田乡李屋村村委会委员李春生非法谎报面积获取粮食补贴。 经查,2013年至2015年,李屋村村委委员、书记员李春生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耕地面积骗取粮食补贴,为他人和自己谋取利益。 其中,他谎称增加耕地面积5.19亩,对其进行诈骗。 粮食补贴290余元,损害国家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8月5日,李春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宽田乡龙山村党支部书记邱宝军未经批准违建房屋。 经查,2013年至2016年,邱宝军未经县、乡人民政府批准,在高龙中小学学生宿舍旁私自修建新房。 2018年8月5日,邱宝军受到党内警告及处分。

兴国: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兴国县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永丰乡西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文忠胜非法获取、挪用“一事一议”工程奖励补贴。 2015年至2016年,文仲生担任西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非法获取上级“一事一议”奖金和补贴资金5万元,其中28680元被文仲生据为己有。自己的; 2016年,温忠生将村级公路建设项目资金3.86万元挪作他用,以弥补此前垫付的村委会费用。 2018年5月,永丰乡纪委给予温忠胜一年试用期。

龙口镇枫溪村党支部书记陈万友对土坯房改造等问题没有严格把控。 2015年至2016年,陈万友担任龙口镇凤溪村党支部书记时,在土坯房改造过程中作风不正、管控不严。 结果,枫溪村民陈某某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获得了一套土坯房。 重建补助费15000元; 此外,枫溪村委会还存在挪用灾后重建资金等问题。 2018年4月,龙口镇纪委给予陈万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丰边乡石隐村扶贫项目资金非法敲诈勒索等问题。 2016年至2017年,邓文文担任石隐村党支部书记、欧阳冠宇担任石隐村委会主任时,石隐村委会非法获取、挪用扶贫项目资金18.22万元用于支付其他项目资金和村委会将满足日常开支。 此外,石隐村委会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问题。 2018年6月,丰边乡纪委给予邓文文、欧阳冠宇党内警告。

丰边乡社坪村党支部书记兰胜灿对土坯房改造等问题没有严格把控。 2014年,兰胜灿在担任社坪村党支部书记时,作风不诚信,对土坯房改造工作控制不严,导致社坪村村民欧阳某某在不符合土坯房条件的情况下接收了土坯房。房屋装修。 装修补贴15000元; 2014年11月,蛇坪村委会以蓝生灿名义非法套取新农村建设补助费6330元,用于村委会厨房装修费用。 2018年5月,丰边乡纪委给予兰胜灿党内警告。

军村乡上大村党支部书记余传志对土坯房改造控制不严。 2013年,余传志担任上大村党支部书记时,在土坯房改造工作中工作作风不实、不严,导致上大村土罗山组村民余某某诈骗土坯房,但没有实际建造它。 装修补贴15000元。 2018年4月,军村乡纪委给予余传志党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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