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瀚首先介绍了唐晓青的研究和工作经历,对唐晓青来到武汉大学法学院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讲座一开始,唐晓青首先介绍了本次报告选题的由来,这个选题源于他在部门法研究中对制度问题的思考。 随后,他从思想背景、学说内容、学术批评等方面介绍了尤里制度论的主要内容:从思想背景来看,尤里制度论思想的根源在于改革开放后制度的剧烈变化。法国大革命。 造成的社会混乱。 尤里乌认为,制度概念可以用来解释许多法律现象,并可以通过法律实践重建法律秩序和社会秩序。 从理论内容来看,尤里乌认为制度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制度是历史性的,二是制度是不断演化的,三是制度是有限实体; 在学术批评方面,尤里乌基于他对制度的理解,对实在法和法律学说的基本立场进行了批评。 。 尤里的制度理论后来对卡尔·施密特等人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最后,唐晓青认为,制度理论作为一个学术命题,对于当前大陆法系的体系建设具有启发意义。
讨论环节,徐亚文、廖毅、李成良分别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深入点评。 徐亚文指出,与以往客观存在与主观精神的二分法不同,制度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思路,即从应该是什么和是什么来理解法律等人为建构的规范。 廖毅侧重于对系统概念的理解,认为Euriu讨论的“系统”概念与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系统”概念不同。 它具有制度和制度的双重含义。 相反,它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机制”。 李成梁认为,欧里厄的制度理论为法学研究提供了知识增量,但必须结合我国具体的法律发展阶段和法律发展水平进行准确理解,避免思想上的误解。 唐晓庆回应并补充了三位教授的意见。
交流互动环节,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柯兰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庆波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张素华教授、老师武汉大学法学院的袁野在听取报告后分别结合自己的科研经历进行了分享。 并与唐晓庆教授进行交流互动。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柯兰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院张素华教授
张庆波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大学法学院四位青年教师:沉晨、宁远、袁野、张洋(左起)
最后,翟瀚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学术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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