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短视频+直播”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中娱乐的重要渠道。 《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4)》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首次突破10亿,网民使用率达到94.8%; 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7.51亿。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形式,原本是一种有趣的互动方式,但在一些主播甚至平台的操纵下,却成为了一种低俗甚至有害的竞争手段。 例如,一些直播平台为了吸引流量、追求利润,存在自残、残忍、极端的内容。
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直播存在的乱象,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 一些主播在直播中游走法律边缘,挑战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污染网络空间,扰乱社会风气。 一些平台存在漏洞、审核滞后,导致一些主播心存侥幸。 还有主播通过设计密码、伪装等方式逃避平台监管,或者账号被封禁后重复使用其他账号进行直播,这也给平台治理带来挑战。
网络空间晴空万里、生态良好,是广大网民的共同期盼,也是网络管理的重要目标。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KTV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来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发展。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互联网锚定守则》等与网络直播相关的专项管理文件《行为规范》等网络直播相关专项管理文件相继KTV,亮出了规范网络直播的“法治牙齿”。国家网信办推出“清浪”系列专项治理2023年行动,包括“清浪·网络#力整治”专项行动,旨在整治直播环节存在的问题,针对部分主播逃避监管、利用“小号”从事低俗行为的行为,将采取统一措施对所有账户进行查处,情节恶劣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不避事,不逃避责任。 各类制度文件均要求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平台要加强对直播人员和内容的监管,优化直播账号注册、运营、关闭全流程的管理细节,建立健全粉丝数管理、营利行为监管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直播账号注册、运营、关闭等全流程管理细节。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加强平台内容审核。 管控,增加优质内容的人工筛选。 凡是违法违规的直播间都要取缔,坚决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网络主播应加强自爱自律,遵守法律法规,努力产出能留住用户的优质内容,切不可被流量和经济利益冲昏头脑。 广大网民也必须不断提高媒体素养,不让不良信息流动,不让乱主播“撑腰”。
只有主播自律、平台严查、政府严控、法律严惩,不断铲除直播乱象的土壤,才能形成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直播生态圈,而像直播经济这样的新生事物才能发展得更稳、更远。